安装避雷针防雷带建筑物防直击雷的措施,宜采用装设在建筑物上的避雷网(带)或避雷针或由这两种混合组成的接闪器;避雷网(带)应沿屋角、屋脊、屋檐和檐角等易受雷击的部位敷设;并应在整个屋面组成不大于20米×20米或24米×16米的网格。平屋面的建筑物,当其宽度不大于20米时,可仅沿周边敷设一圈避雷带。 突出屋面的金属物体和非金属物体与屋面防雷装置相连。建筑物屋顶上装有风机、热泵、航空灯等电气设备时,把设备外壳与避雷带连成一体是通常做法,但有一点必须注意:这些设备的电源线未加防护不能直接与配电装置相连接。 《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定》(GB 50169-1992)2.5.3作了如下规定:装有避雷针和避雷线的构架上的照明灯电源线,必须采用直埋于土壤中的带金属护层的电缆或穿入金属管的导线。电缆的金属护层或金属管必须接地,埋入土壤中的长度应在10米以上,方可与配电装置的接地网相连或与电源线、低压配电装置相连接。 要注意,与避雷装置连成一体的电气设备的外壳,如再与屋内的接地线相连接会出现如下结构:因为屋顶遭到雷击时,雷电流就会从避雷带--屋顶电气设备外壳--屋内电气设备外壳,使屋内电气设备外壳出现高电位,这是极其危险的,因此,屋顶电气设备的外壳与避雷装置连成一体后,若再与屋内接地线相连,必须在室内实行等电位材安全。